更新日期:2023年01月09日
到底是什么又讓討薪艱難萬分呢?本文將從勞動合同、勞動關系、法律程序等工地征象入手,來分析《一個建筑商眼中的民工討薪題目》中不愿承認的“剝削農夫工勞動成果”的局,須知,沒有欠薪,何來討薪?
勞動合同
農夫工為什么“摒棄”合同?
農夫工在爭奪簽合同的過程中,有的遭遇直接無理拒絕;有的會給一份單方面合同,所謂“單方面合同”就是用工方只提供一份合同,工人簽上本身的名字和身份證號,就被收回,而本身手上仍然什么證據都沒有。合同里約定的內容大多比現實的待遇要低得多,一旦工人遭遇討薪,這份合同要么是根本起不到證實勞動關系的作用,即便是用人單位承認了這份合同,上面約定的工作條件等待遇也特別很是不利于工人。我在北京遇到過不止一個案例,工人簽訂的單方面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比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還低。
有人說工人不愿簽合同,說什么“你要他簽合同他就啥也不必要”,“談正規程序人家轉身就走”。如許說來,農夫工是求著你不簽合同的,是“求著你坑他”。你確信你遇到的是一線干活的工人?你確信他不是精神病院里跑出來的傻瓜?你確信本身有本身占便宜的便利而求著給別人做承諾的作風?
身份不清
承建商們說(當工人的時候想著家里的地,種地的時候還得考慮掛鐮出去打工)
農夫工的身份不清,這居然也成了不給工錢的口實。試問農夫工為什么沒有成為你們這些承建商的正式工人呢?是他們不想嗎?本來的終身聘用的工人都已經下崗,零落一地,你們真的是誠心為農夫工騰地方的嗎?實際是城市資本即必要廉價勞動力,又不樂意他們留在城市的生活條件,承擔其生活成本。他們只好在城市勞動,而回農村生活,城市資本把他們涓滴沒有當成農夫,他們必須聽從管理,而且天天要工作十個小時左右。是城市資本把他們當成工人一樣用,而把他們當成農夫一樣養,即使是欠薪沒有得到解決,農夫臨時間也不會餓死,要不然早就跟他們拼命了,還會容他們在網上叨逼叨嗎?
討薪沒有證據
我們首先要問,是誰掩蔽了建筑工人的勞動關系?工人參加了工作,是誰不承認他們的勞動成果?是誰在拿了東西拒絕付錢,是誰在用工的一開始就不承認農夫工的工人地位,把他們阻擋在城市工人的高墻之外?這統統舉動對誰最有利呢?怎么算都不會是工人吧。工人勞動關系的掩蔽,是用工單位故意為之,假如一個企業真認的考慮工人的權益題目,不會連本身的工人是誰都不知道。
法律的圍墻里,造孽橫行
2008年珍愛勞動者權益的一部法律《勞動合同法》頒布實施,當時就引起了全國范圍的討論,許多人認為《勞動合同法》太過偏向工人,而實際是怎么樣呢?
《勞動合同法規定》用人單位須在一個月之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。但是在實際中卻是另外一幅景象。根據北京行在人間文化發展中間發布的報告,覆蓋北京、廣東、上海、重慶、西安的建筑工地,勞動合同簽訂率不超過10%,其中重慶最高、北京最低。我們不禁要問“法網何在”?
這些個法律程序,把工人越害越慘
《勞動法》第七十九條規定“勞動爭議發生后,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;調解不成,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,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農夫工能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欠薪題目呢?實際告訴我們,這條路太難走了。農夫工討薪,按說勞動監察部門是可以直接介入解決的,但是有一個模棱兩可的規定,監察大隊參與解決的是“沒有勞動爭議”的案例,那么既然有雙方僵持不下的討薪,“沒有勞動爭議”從何談起呢?所以勞動監察幾句話就把工人打發到了第二個部門——仲裁部門。這是一個什么部門呢,顧名思義他是一個類似于中心人裁定的部門,但是其法律實行力微乎其微,由于對于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指定期限內到法院起訴,至此民工兄弟們就進入了我們國家珍愛工人權益體系的第三道門檻——法院。在法院有兩次訴訟審理的機會,而且對于個別案情,兩次審理之后還能再審!經過“一裁兩審”之后,兩三年的光景已經曩昔,昔時在建的工程早已竣工,假如是住房工程,住戶早已是萬家燈火了。但是如許的悲劇并不會感動誰,即便是農夫工打贏了官司,實行又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門檻,我聽過一個工人講述的討薪官司,打贏官司之后資方拒不付出,法官居然讓農夫工提供對方公司的銀行帳號!這真是千古奇聞。再退一萬步講,拿到了對方的賬戶又能怎樣呢?早已是“昔人已乘黃鶴去,此地空余黃鶴樓”了。
這個法律途徑與其說是幫工人維權,不如說是把有維權需求的農夫工困進了“法律的迷宮”。無怪乎會有十幾年打不贏的討薪官司!十幾年,人一輩子有幾個“十幾年”?這成本誰來承擔?
承建商們說:不能重視題目,題目就得不到解決
如今從工人起,我們來理一理:工人上面是包工頭,誰必要包工頭呢?是勞務公司,由于勞務公司一方面沒有固定工人,必要包工頭組織人力,另一方面勞務公司必要小包工頭來墊資(一樣平常是工人的生活費、零花錢等)。誰最必要勞務公司呢?是建筑公司,由于建筑公司想要工人的勞動,而不愿承擔工人在沒有工程時的成本,用勞務公司分包勞務的辦法,解決了這個題目,極大的節約了成本,還能讓勞務公司墊一部分錢進來。同樣承建商自己也是墊資進去的大戶,而低成本、高服從更是開發商選擇建筑公司的緊張標準。所以這統統正是上述一系列資本自導自演的一個“局”,一個盤剝農夫工勞動成果的“局”。
農夫工討薪說復雜,確實比造一個原子彈還復雜,關系面廣、條理多,歷史遺留題目錯綜復雜,官、商、民、農相互交織確實比較復雜。但是并不是說不清楚,假如說簡單,這確實也簡單,這不過是資本逐利,市場競爭,農夫工被商品化、邊緣化,成為才狼虎豹嘴里的羔羊的一個必然效果,事實就這么簡單!
沒有無緣無故的善,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惡。建筑行業勞動力市場統統的亂象只為一個字:“利”。無怪乎房地產作為中國二十年來最“暴利”的行業卻淪為工人討薪的重災區,這“暴利”與工人權益被褫奪、利益被層層盤剝不無關系。
對于農夫工來講,如許的市場發不了才,由于這市場正是為倒賣、褫奪他們而設計存在的,農夫工只要進入這里就像豬進了屠宰場,了局都是差不多的,剩下的不過是價錢高低的題目。如許的法律也靠不住,由于任何法律都是以實際的相互權利關系來支持的,農夫工在實際中的弱勢,在法律上不會倒轉過來表現出強勢來,沒有力量維持如許的法律存在。欠薪題目上當局也主持不了公道,目前我們正把大量的行政權力下放給市場,名為“讓市場這只無形的手自行調解社會需求”云云……,農夫工成為勞動力商品原本就是這一進程的效果,這個進程的推進只能讓勞動力進一步商品化。最后我們不得不回來面對我們的老板,然而我們的老板實在是乏善可陳!他正是農夫工命運的策劃者和實行者!
14歲的年輕生命就如許隕落了,可能有辯論,可能有痛惜,可能有不屑,也可能有憤怒,但終究會曩昔,血跡會干涸、變色、最后風化變成土壤。生命的掙扎不會以跳樓就畫上句號,如許歇斯底里的吶喊并沒有換來憐憫更何況關乎利益的血汗錢呢? 但是這一跳,跳的壯烈,她就像一條跳出海面的魚,浪花沒有多名輝煌光耀,但足以讓同類警醒,并連合同等一同面對即將到來的危急。